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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9 08:50:56   作者:凯k8国际   浏览量:


  本报讯(通讯员马晓霞 张琴)近日,大宁县人民法院曲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房屋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一并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另一起执行案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2018年8月6日,原告吉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吉县某公司)与被告时某某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协议,协议约定㊣房屋建设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时某某支付建房工程资金。2019年10月,时某某入住,但经原告多次催要工程款,被告推脱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2021年,被告✅仍拒不支付,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先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款项于2022年初全✅部履行。

  2023年,原告时某某发现房屋有多处裂缝,认为此问题是由于被告修建房屋有质量问题造成,遂诉至大宁法院要求对房屋损失进行鉴定,由被告吉县某公司对房屋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此房屋纠纷在该院执行局还有案件正在和解履行中,遂与执行法官联系,沟通案件㊣细节。双方当事人虽然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但是时某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剩余款项,法官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快速化解双方多年的矛盾,便联系了原、被告,与了解案情的执行员一同入户✅查看房屋情况。通过面对面沟通,在充分听取意见后,法官从鉴定费用、维修费用、双方的诉求上多方面分析,耐心进行调解,渐渐舒缓了双方激动的情绪,达成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时某某也写了撤诉申请,现场进行支付。

  至此            公司郑爽,执行和解了4年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和诉前调解案件均已完美结案,双方当事人也因多年的矛盾得到解决而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